根據《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》第56條:(一)載貨汽車、半掛牽引車、拖拉機只允許牽引1輛掛車。掛車的燈光信號、制動、連接、安全防護等裝置應當符合國家標準;(二)小型載客汽車只允許牽引旅居掛車或者總質量700千克以下的掛車。掛車不得載人;(三)載貨汽車所牽引掛車的載質量不得超過載貨汽車本身的載質量。在目前已有的拖掛式房車的《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行駛證》,車輛類型為輕型置軸旅居掛車及輕型旅居半掛車,行駛高速公路不存在法律障礙。
作者:東吳五金 時間:2020-04-27瀏覽:169 次
根據《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》第56條: (一)載貨汽車、半掛牽引車、拖拉機只允許牽引1輛掛車。掛車的燈光信號、制動、連接、安全防護等裝置應當符合國家標準;